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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認為遺贈稅的稅率可以適度調降,不管是減半降為25%,或降得更低到20%都可以,但如果要廢除的話,一定要考量整體的稅負相關配套措施。 譬如說,現行土地稅法規定,繼承的土地免繳土增稅。可是假如遺產稅完全廢除,結果繼承土地卻恢復要繳稅,以土增稅最高稅率達40%來看,反而可能對很多不必繳稅、或原本稅率應該較低的人,造成更大的稅負負擔。 贊成廢除遺贈稅的人都說,廢除遺產稅,可吸引海外資金回流,但我認為,不會因為廢除遺產稅,就能吸引回所有資金。因為資金流到海外,不是只有稅負考量,除了遺產稅外,還有政治因素、環境是否安定等整體原因。 所以我認為,遺產稅暫時不應全然廢除,降低稅率是可以的,經過一段時間後,看大家的意見跟反應,再檢討要如何進行。否則突然廢除後,要再恢復就很困難。 |
2007年4月5日 星期四
廢除遺贈稅》想恢復就難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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